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南宁市生育保险保险,以及南宁市生育保险保险报销比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广西南宁市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 2、南宁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 3、地点是如何?南宁生育险缴费有方式?
- 4、南宁办理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 5、南宁生育险是连续交费多少个月,生小孩才有报销呀
- 6、南宁男职工生育险在哪报销
广西南宁市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1、南宁市的五金一险具体缴纳比例如下:首先来看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1%,个人则需缴纳8%。接着是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缴纳9%,而个人需缴纳2%,外加10元的大病统筹,该部分主要用于住院费用。失业保险方面,单位每月缴纳2%,个人需缴纳1%。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无需缴纳。
2、在广西南宁市,代理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养老保险方面,单位需缴纳员工每年平均工资的60%至三倍的20%,而个人需缴纳8%。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单位将缴纳1000至3000元,而个人需缴纳400元。医疗保险方面,单位需缴纳8%,个人需缴纳2%。
3、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南宁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平均工资低于2951元/月的,按2951元/月为缴费基数。
4、南宁公务员的上班时间因单位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单位遵循统一的时间安排。以下是对南宁公务员上班时间的详细说明,同时参考了广西志公教育已上岸学员的反馈:统一时间:南宁市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遵循统一的作息时间,即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且不再分夏季和冬季办公时间。
南宁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此外,工伤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也不予支付,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人口计生部门支付的费用。
2、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进行***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孕期、流产、分娩以及***生育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
3、门诊特殊慢***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金与个人双方分担。门诊特殊慢***医疗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4、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而女职工在产***期间的工资则由企业按照原有渠道和标准发放。对于国家机关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的女职工,她们在产***期间的工资也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有渠道和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5、生育津贴、晚育津贴,生育津贴即为产***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地点是如何?南宁生育险缴费有方式?
1、缴费地点方面,选择的是南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位于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如有需要前往办理相关事务,可按照此地址前往。在进行生育保险缴费时,如遇任何问题或需要咨询更多详情,可直接拨打南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电话:0771-5505399。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与帮助。
2、如果是有公司代缴,那么就直接到琅西这边的劳动保障大厦三楼去办理。如果你是个人,没有单位,那么是不能办理生育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找个单位挂你自己,钱由你出。但是必须交够一年才能领到的。具体的你可以到:南宁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3、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位于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联系电话为4792351。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位于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联系电话为6396026。
4、南宁五险一金最低缴费标准如下: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南宁办理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1、《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原件。 《***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原件一份(若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询到相关信息,则无需提供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婴儿死亡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2、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生育服务手册》或相关生育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住院医疗费用***及相关清单。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丢失,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3、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4、《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联),原件1份;《***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验原件(注:如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询到有关信息,无需提供原件。
5、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本人***、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正常生育的,提交《***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剖宫产生育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南宁生育险是连续交费多少个月,生小孩才有报销呀
1、南宁市女性职工在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而且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即可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下条件是:(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南宁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行了。您现在已经怀孕一个月,甚至开始要出生的孩子可以报销。分娩后三个月内,作报告。
3、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
4、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南宁市参保单位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且符合国家、自治区***生育政策规定的(也可理解为从怀孕到生产期间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南宁男职工生育险在哪报销
1、申请生育险报销的流程相对简单,男职工需在办理出院手续或门诊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向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生育险报销的时间是从办理出院手续或门诊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向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提出申请。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的具体地址如下:南宁市人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位于东悦巷6号,具体在自治区工商局宿舍附近,联系电话为12333。
3、男职工申报配偶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一份,或配偶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原件一份。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女职工,需提供居民***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4、南宁孕妇只要有身份与报销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关于南宁市生育保险保险和南宁市生育保险保险报销比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