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
《户口簿》、《***》、《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
二、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手续
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
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的。
办理凭证
《失业证》、《***》
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本人凭《失业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代为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步骤?
1、 线上申领方法:
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
方法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然后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完成申请即可。
方法2:下载当地官方指定APP并登录,然后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申领。
方法3:通过支付宝/微信的电子社保卡页面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
2、线下申领方法:
如果网上操作出现了问题,大家还可凭借本人***和社保卡到社保机构去办理,一般无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