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1、向失业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
3、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材料去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保险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手续?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如何办理
1、将个人的职工档案存放至参保地的人社局。职工档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的材料;
2、携带以上所说的证件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证明书、***复印件等;
3、携带失业证和个人***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怎样办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需要及时前往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且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7天之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需提供)等资料报送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核定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0天之内携带好自己的有效***件、暂住证、一寸照两张前往受理原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复核后,则可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
4.失业人员可在核准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每月的10号和11号(若遇节***日则顺延)携带好《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印章等资料前往暂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