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1年重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3、符合国家、自治区***生育政策规定。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那么这些保障项目的报销有什么标准呢?这里给大家介绍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残、***、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7、实施生育、终止妊娠以及***生育手术的费用怎样支付?
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生育、终止妊娠或治疗并发症的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协议服务机构如实记帐并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以下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垫付后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1、产前检查费用;
2、因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门(急)诊费用;
3、跨区或市外生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以及实施***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急诊在非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或***生育手术费用。
重庆生育保险连续交多久能用?
重庆生育险交六个月生孩子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3、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4、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5、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6、从符合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起计发;
7、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支付
重庆的生育险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外出等原因在市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生育手术的,必须在申报费用审核时提供单位证明和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4、属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切诊断结论作出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到重庆市所在区社会保险局备案。
个人申领待遇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的***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