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
沈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沈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现已启动。
2011年7月底前完成各类企业有伤残等级“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老工伤”人员确认阶段时间为6月18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对纳入统筹管理的各类“老工伤”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身份认定。
企业缴纳(或趸交)工伤保险费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为新参加工伤保险、需要补缴和趸交工伤保险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为“老工伤”人员按伤残等级趸缴一定费用后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已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继续按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021年辽宁省工伤险缴费标准?
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2、明确了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
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各地方详细标准,
2023年辽宁省工伤津贴调整了吗?
2023年辽宁省工伤待遇调整了
1.
本次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2.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伤残每月增加18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1850元/月,二级伤残1750元/月,***饬残1650元/月,四级伤残1550元/月。
辽宁省企业职工工伤一级伤残的护理费是多少?
1.一级伤残护理费是2000元。
2.一级伤残每月2250元,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也同时调整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7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6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50元。调整后的最低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人员配偶每月103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月980元。
辽宁最低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以上是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陪护理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