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怎么交?
失业保险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每个月缴纳一次。职工虽然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金领取?
谢谢提问,就我所知道的社保知识,来回答你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知道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来对照你是否符合条件,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
第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第二,非职工本人意愿解除合同的;
第三,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
从你所提供的资料看,你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有两条,
第一,你是主动离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解除合同,是不能领取的失业金的。
第二,你提供的资料看,你还在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说明你和单位还没有真正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解除合同的证明,停止给你缴纳失业保险才行。
拿到单位的解除合同的证明,才能办理失业登记,如果你自己解除合同,单位是不开这个证明的,也不给你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更拿不到失业金了。
仔细看你申请不通过的原因,是因为目前仍在缴纳失业保险。你8月31日离职,但你的原单位还没有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以及社会保险停缴手续。并不是你离开单位了你的劳动关系和保险状态立刻就改变。等原单位办理完成上述手续后你再申请。
谢邀!从你的附图中可以看出,你的申领失业金申请没审核通过,所以你才上平台来咨询这个问题。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要代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包含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就可以正常申请领取失业金,按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据你所叙分析,你是”正常离职”,按理在单位缴纳失业保险一年半了,应该没有问题,那个有求职要求只要勾选就行。估计问题就出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上,就是说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才算,不但可以申领失业金,用人单位还需给予你经济赔偿。往往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赔偿经济损失,一般不会主动辞退员工,这样连失业金都申领不到。所以,在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应该降低申领失业金的条件,但在新政未下达之前,失业保险所仍会维持原来的政策。
估计你的离职是自己提出的离职,虽然用人单位也同意,不要以为单位同意离职就是”正常离职”,用人单位拿到你的离职申请报告,他就有理由免于经济赔偿,也拿不到失业金;反过来,你想让单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拿到失业金,单位也怕你拿到失业金后又反咬一口,他又不得不依法给你经济赔偿。
所以说,你的失业金申领未审核通过,除此之外讲不出别的原因,虽然原因中写到”当前仍在缴纳失业保险费”,说明你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没有用人单位的证明,就没法办理失业登记,自然没有条件申领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