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每年的结算利息是多少个点?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东莞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方法是: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东莞2021年公积金缴费最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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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东莞市公积金缴存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调整,目前执行5%-12%;;
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粤建金〔2016〕126号)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请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我中心将由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一、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
(一)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二)新***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
(三)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我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excel格式原件,无需加密); 3.单位经办人***件
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
(一)2016年7月1日起,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5519元。
(二)此次基数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
1.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380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下限为3701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8504元。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8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