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年有的公积金?
1992年,天津市在全国首批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由单位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基数按照相同比例各缴一半,每月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直至退休。这种制度一改过去企业统包形式,从源头上开始建立起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机制。历史赋予它至少三重含义:一是公平分配。职工个人可以每月定期获得;二是公开分配。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变二次分配为初次分配,以货币形式列入职工工资;三是按劳分配。以每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统一扣缴,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
天津7月份公积金如何缴存?
天津七月份的公积金是没有的,要延迟缴存的,,因为七月份属于公积金调整月份,每年都如此的,调整基数时以上一年工资收入的总和计算出下一年的基数,如果总数高,公积金就会上涨,反之,如果总数低,就会降公积金,所以每年七月份,如果有***的,要自己缴存
2019年天津市最低标准公积金是多少?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作调整,仍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2021年天津公积金调整7月份发了么?
每年的7月份都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月。由住建委制定基数架构后,传达给各单位按照执行。一般情况下,每年七月份的公积金缴存都会延期。按今年住建委的基数调整政策下发,到目前为止,七月份的公积金工作应该缴存完毕。八、九月份的公积金缴存也陆续完成。
2021年天津市公积金缴纳比例?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缴存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2021年公积金缴费比例各单位不一样,一般在5%—12%之间,各单位根据自己公司情况决定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相同,并且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均纳入公积金个人帐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个人帐户公积金,公积金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每年6月底公布最高缴费基数,7月份调整新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