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扩展资料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26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是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
二是调整企业缴存比例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明确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政策仍维持不变,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参考资料:
华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人民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21年买新房公积金一次能提多少?
2021年买新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可以超过总房价。不同的人公积金数额不同提多少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除了购房之外,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还有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翻新、大规模的整修等等,其中一般是不包括装修的,所以公积金***不能用于装修房屋。2021年公积金***买房最新政策还有哪些内容呢?第四个误区就是公积金提取的总额一般是可以大于总房价的。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是不可以超过总房价,就像总房价为30万,公积金的余额有40万,那么只可以提取其中的30万,剩余的10万是不可以提取的。2017年公积金***买房最新政策的内容还有哪些呢?第五个误区就是公积金***可以付首付。大多数购房者都认为公积金***可可以用来付首付,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公积金是先使用再提取的,只有购房者有购房材料才可以申请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调整?
住房公积金调整时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