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哪一年规定强制缴纳公积金?
从2002年的3月24日,根据***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条例规定,开始强制执行。如果单位违反了这个规定,没有为员工办理,设立账户以及缴存公积金,会责令办理。如果逾期不办理,还会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21年是必须强制交的。因为在2021年7月实施的住房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职工开立公积金账户,并且每月足额缴存公积金,还要记载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情况。对不缴或者逾期缴存、少缴的单位会作出相应处罚。
按照规定,单位对职工要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就要缴存公积金,职工、单位各缴部分,缴存比例为5%~12%,缴存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起5日内,从工资扣除职工应缴的部分到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