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每月最高缴多少?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上限是2580元/月,即按照缴存基数上限21498元的12%缴纳,具体规定如下: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2023成都公积金基数上限及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调整如下:
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以***多少?
公积金***额度是综合考虑计算的。
公积金***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额度:***额度=房屋价格×***成数。其中***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最高限额计算的***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70万元。
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上限?
2021年成都公积金缴存上限如下: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2、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