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挪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一、职工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被企业挪用,职工有权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也可以搜集证据向当地人民*********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可以得到补偿的。 挪用退休公积金是违法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2.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企业是否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规定?
国家有相关规定企业是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但目前仍有大部分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
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企公积金从哪里扣款?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是每个月自动从公司账户上扣除的,是公司财务部门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的账户的。
用人单位的员工人数和每个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未经用人单位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知道各单位人员变化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变化的情况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