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南京公积金互认吗?
互认
从2021年4月16日起就互认了。根据已批准的《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南京都市圈城市确定为:南京、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8市全域及常州市金坛区和溧阳市。南京至都市圈内各城市1小时到达,推进教育***优势互补(引导南京名校在都市圈开办分校)、推动公积金互认互贷与各城市“一卡通”。
常州公积金2023个人缴纳标准?
常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据悉,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不再区分市区和金坛、溧阳,第一次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统一,上限为30800元,下限为2280元。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到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针对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2、另外,此次基数调整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月缴存额调整,***取的方式有别于单位职工,直接根据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在228元至7392元之间自行确定。
公积金公司和个人承担的比例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应纳税前从工资中扣除。公积金扣款比例根据职工与单位可以在5%-12%中自由选择。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一般为8%到12%。
综上所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汇缴202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关于常州公积金2023年个人缴纳标准的具体情况,我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公积金的个人缴纳标准通常由当地***或相关部门制定,并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进行调整。建议你咨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个人缴纳标准信息。
他们会告知你关于常州公积金2023年个人缴纳标准的具体情况。
2021江苏常州二套房公积金政策?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政策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1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为28000元;
月平均工资低于28000元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确定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常州市区(含武进区、常州经开区)为2020元,金坛区、溧阳市为1850元。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3、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可以在我市2021年度缴存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仍统一为20%。
4、新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仍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