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住房公积金能不给了么2017?
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不符合不能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省内的不同城市可以使用吗?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2017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一、从外地转至本市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转入地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中心;
3、转出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
4、转入地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
所需要资料:
1、申请人有效***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转入地中心网上下载或在转入地中心前台现场填写);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从本市转至外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外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向该中心申请将在转出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转出地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提取公积金余额,外地购房可以提取,具体提取方法要咨询一下单位社保,有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者预售合同,有的需要全款***。第二种使用公积金***,要看你缴纳公积金的所在地的地级市,地级市可以使用公积金***,县级市如果是所在地也可以,其它本地区的县级市一般不行,更不要说本省其它地级市了。
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条例,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扩展资料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进行调整。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26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是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
二是调整企业缴存比例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明确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同时取消“上一年度亏损”这一申请降低比例条件。
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政策仍维持不变,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参考资料:
华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人民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