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
关于这个问题,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是指规定河北省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以下是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缴存对象
所有在河北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缴存比例
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0%向公积金账户缴存公积金。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的8%。
三、提取条件
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1.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租房提取;
2. 公积金账户连续满3年未提取的,可以全部提取;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管理机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缴存、提取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参考相关法规和规定。
河北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件和结婚证,再分别按以下规定提供资料,核定可提取时间及金额。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收据。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
2、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由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
1、职工申请:职工凭支取证明资料和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由专管员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打印《省直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复印件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3、“中心”审批:“中心”审核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和单位印鉴是否齐全、提取申请书的金额是否准确,并进行审批。
4、办理提取: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已办理联名卡的,资金转入职工名下联名卡内;未办理联名卡的,由会计科办理转账手续。
河北有补充公积金吗?
河北有补充公积金的单位:体制内,如公务员、带编教师等;事业编,如地方,中直,各部委属,各央企下属未改制研究院基本都有补充;有些地方的医院;地方国企单位;中央企业等。补充公积金,就是住房公积金的补充,是在住房公积金之外额外缴纳的,跟企业年金一样。
河北省公积金从哪年开始上的?
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石家庄支付宝能取公积金吗?
“现在可以用手机APP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了,真方便!”市民高女士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双问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工作标准,打造全方位服务格局,以实际行动服务和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