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调整期到来,7月你的工资条会发生变化吗?
已经7月初了,还有几天发工资?注意看你7月份的到手工资有无变动!
每年六七月份,各地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等,随之引发一系列变动。且由于每人每年的工资会发生变化,所以,每月交的公积金也随之波动。具体怎么变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国家提供给个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首先了解三个概念:
1、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的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和12%的区间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原则上需统一缴存比例。
3、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纳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纳比例
举个例子,
***设小张2018年工资每月5000元,年底奖金1万元,单位缴存比例10%,个人缴存比例10%。
缴存基数=(5000*12+10000)/12=5833元
月缴存额=5833*10%+5833*10%=583+583=1166元
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出现了哪些变化?
一、多地提升缴存基数上限
各城市陆续发布了关于2019年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在《经济日报》的一篇关于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报道中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重庆、青岛、长春、南昌、***等多地已发布公积金调整方案,在此之前,上海已在4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公积金缴存规定。从上述地方的方案看,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主流。
深圳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927元,较2018年上调2883元;
重庆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441元,较2018年上调2123元;
长春市新规则称,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30元,较2018年上限上调1696元。
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只上调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青岛、南昌等地就属此列。青岛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725元,较2018年上调219元。
二、鼓励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多地通过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调高提取额度、放宽异地购房提取等方式,进一步向房屋租赁者倾斜。
1、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明材料:***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1)开具租房交钱证明。
(2)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拓展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除了买房,一些城市在租房、装修、大病医疗、缴纳低保等方面均可提取公积金。各地也积极改进公积金服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越来越方便。
1、河北省
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市主城区审办住房公积金***实现“最多跑一次”。
2、重庆市
于去年9月底启动公积金归集业务网上服务大厅试点工作,通过选取主城区和部分区县100余家单位,率先开展个人***、汇补缴等多项公积金归集业务的网上办理,等等。
(内容摘自:经济日报)
目前许多城市已经上线互联网服务渠道“手机公积金”APP,可以在线提交—上传资料—提交审批—结款。
划重点!!!
- 许多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所以,拿到7月份工资条时,一定要看看你的公积金缴存额是涨了还是降了!
- 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时间,有一笔收益已经打到个人公积金账户,记得要查一下账户利息哦!“手机公积金”APP上可以随时了解账户变动。
长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具备提取条件后二十四个月内,夫妻可同时提取,总提取额不得超过售房款)
证明材料:
未取得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或增值税***。(非长春市辖区购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
已取得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契税完税证,房产交易申报单(非长春市管辖区内购房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购房的须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或增值税***,非长春市辖区购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
提取流程:
一、本人申请
1、职工持***等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铁路分中心及各分理处缴存职工只能在缴存机构办理)。
2、职工须提供本人公积金卡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二、他人代办
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办理的,可由他人代为办理。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必须出具结婚证,其他关系提供户口簿)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原件、由职工本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提供: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三、受理及审核
中心各分支机构业务窗口对符合提取条件并手续齐全的,当日受理,即时办结;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向提取人明确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对提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应对提取人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提取证明材料有异议需要留置审核的,填写《留置审核受理单》,并由职工确认签字,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职工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明确答复。
1.本人名下建行或者工行储蓄卡(建行省内有效一类卡,工行全国有效一类卡);
2.代办手续及代办人证件(夫妻代为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单位代办需单位公积金代办员提供单位代办承诺及代办员本人***,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4.***(原件、有效期内);
5.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6.销售不动产***或增值税***(原件,***真实与房屋信息相符,税务网站可查。);
7.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配偶***原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