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公积金和市级公积金区别?
四川省公积金和市级公积金是没有区别的。
因为你所在单位是给你交的省级公积金也好,市级公积金也好,只不过是所在单位的性质,是否归属省属直属企业和单位,两者的公积金都是缴纳入缴费个人的账户,在使用时都要遵循公积金使用规定。
成都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2022?
答:
成都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若租房提取限额发生变化,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相应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执行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
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2021四川省级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公积金可以转到省公积金吗?
1. 不可以转到省公积金。
2. 因为成都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是两个不同的公积金管理体系,彼此独立运作,没有转移的机制。
3. 公积金是由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每个地区的公积金账户是相互独立的。
因此,成都市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只能在成都市范围内使用,无法转移到省公积金账户中。
如果需要使用省公积金,需要在省内另外办理公积金账户。
成都2022年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2年3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法规的补充通告
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法规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 元。
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
一、《通告》适用的是什么业务?
答:适用于租房提取业务中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情形。(以下简称无备案租房提取)
二、这项业务有何变化?
答:在保留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按月提取,也可将未提取月份的金额累积提取。
无论是按月提取还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举例来看:
例1:职工张某于今年1~3月,每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足额提取了700元,4月再次申请办理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张某4月申请提取时,一季度2100元额度已足额提取,故最多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计提取。
例2:职工王某2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后已无账户余额,其每月固定新缴存600元,王某今后能以何种频次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
答:王某可将每月新缴存的600元,按月进行无备案租房提取,也可以将多个月的缴存额累积到一起进行提取。
例3:职工王某今年未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于4月申请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王某4月申请提取时,由于1~3月均未提取,可累积提取一季度的2100元额度,同时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计提取,故最多可提取4200元。
例4:职工刘某于今年1月、2月分别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500元,3月底再次申请办理提取时,其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答:刘某3月底再次申请提取时,仍属于一季度,当季提取不超过2100元,所以本次提取最多可申请提取的金额为2100-500-500=1100元。
三、“每年”是如何界定的?
答:“每年”是指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