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2023最高上限是多少?
据福州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对202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上限由2022年度的26262元调整为28062元,月缴存额上限相应由6302元调整为6734元。。
2021福建公积金最低交多少?
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确定为2412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2019年福建省人民***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720元)执行。
(注:若2021年度内福建省***对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则新***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二、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为5%(含)至12%(含)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除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三、缓缴:
单位经营困难,上年已处于亏损状态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缓缴期到期之前不再提交缓缴申请的,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在缓缴期间,单位应暂停年度基数的调整工作。
四、补缴: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按规定缴存的,应当为职工补缴。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时,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或者人民***统计机构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21年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所调整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21]2号):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20年11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还应按照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榕财预〔2021〕54号)要求核定缴存基数。
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120元。缴存基数下限保持不变,仍按照2019年福建省人民***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执行;若本年度内福建省***公布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新***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福州2021年 最低 住房 公积金 缴存 基数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通知,从下月1日起,新 *** 的缴存 单位 及其 职工 或已缴存 单位 新 *** 的 职工 ,符合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将按照月最低 工资标准 1720元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