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办理点?
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 南宁市望园路5号 归集管理科57047355704739(一楼柜台)5709242(使用支取) 信贷管理科5705837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2009年10月19日至23日整体迁移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位于自治区工商局斜对面,南宁市公安局旁边,可乘52路、211路公交车到自治区工商局下车)。联系电话:5595312。
南宁市公积金不给取了吗?
南宁市的公积金并非不能提取。根据《提取管理办法》,南宁市公积金的提取有明确的规定和范围。
对于非销户提取,有以下六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本人或本人的父母、配偶、受监护的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
对于销户提取,有以下五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达规定时限且未继续缴存、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另外,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租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类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对于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销户提取类型,可以全额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缴存余额。
因此,南宁市的公积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提取的,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范围。如有需要,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公积金并非不能提取,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提取。例如,当职工离休、退休时,或者需要偿还购房***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申请时,职工需要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因此,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规定流程操作,南宁市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南宁公积金卡怎么办?
南宁市公积金卡不用单独办理,只需要登上公积金网站,绑定你经常使用的***就可以了。
很久以前单位统一办理的公积金卡遗失了,我直接解绑,然后绑定我常用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操作
很简单的。
南宁一万公积金能***多少?
一、南宁公积金***上限最高60万。未婚单身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限额放宽至50万元;(二)夫妻双方均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超过2000元(含)的,***最高限额放宽至60万元。二、南宁住房公积金***利率***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一、***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二、***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其他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