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公积金2021个人缴费标准?
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社平工资标准,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5877元;按照《新乡市人民***关于调整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2018】9号)文件规定,我市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市区1900元;辉县市、新乡县1700元;卫辉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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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104号)文件规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是根据新编〔2002〕55号《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设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新乡市人民***,核定事业编制44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市中心内设5个科室,县(市)区设立7个管理部,统归市中心垂直管理 5个科室为:办公室,计财科,归集科,监管科,信贷科。垂直派出机构:卫辉市管理站,辉县市管理站,原阳县管理站,新乡县管理站,封丘县管理站,延津县管理站,获嘉县管理站。
注册资本:2932.3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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