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新规,哪些情况属于视同缴费?
视同交费”,正确名称应该叫做“视同缴费”。大家一般的理解是个人不用缴费,国家也认可你的缴费年限。确实有的老人感觉很不理解,明明我们当年都在工作,为什么有的人是视同缴费,自己却没有呢?实际上,对于视同缴费的定义是个人不用缴费,有国家代缴保险费。
视同缴费的国家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
这跟很多人理解的,没人缴费还是不一样的。
视同缴费的四大类情形
关于视同缴费,实际上主要包括四类情形:
第一,国有企业固定工人,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固定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区别。根据1986年10月国家《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10月以后新入职的人员要实施劳动合同制,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因此,对于这些固定工人一般都是1986年10月以前入职的人员。
到了1991年,我国对所有企业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时候,国有企业固定工人的连续工龄,就可以认定视同缴费了。在此之后的工作年限,一般不会认定为视同缴费。除非各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晚。
第二,需要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
2012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了《军人保险法》。在《军人保险法》实施以前,退役的军人其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在《军人保险法》之后入伍或者退役的人员,都会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不需要视同缴费了。
为什么说是需要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呢?2019年***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明确里边政策实施范围是: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毕竟在过去的老***经济时代,我们还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就业模式,农村义务兵是不需要安置的,也就很难视同为城镇户口职工的工龄。即使后期被用人单位招用了,一般也不会认为连续工龄。这是特殊的历史原因,是非常特殊的情况。
第三,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4年10月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
国家虽然是2015年发布的文件,但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改革。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同时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职业年金。
视同缴费: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
1、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已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参加工作的。因为这些用工单位基本都有人事档案记录,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
2、上山下乡知青,回城后继续参加工作的。对于1956年到1***8年期间,从城市到农村参与上山下乡的知青,由于这些人都有档案记录,或者当时粮票供应,当回城后到企业或机关单位工作的,对于上山下乡时间,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3、退伍军人参军时间可以认定为工作年限,对于他们在部队服役时间,在退休时候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4、2014年10月以前在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因为机关单位以前各地在养老保险上,政策上不够统一,经过研究考虑对2014年10前在机关单位连续工作的,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