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提取新规?
包括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形。
此外,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形,缴存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租赁住房租金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
根据广西人力***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新规定,公积金提取将有以下变化:
1.提高购买首套房提取比例至130%,符合条件的购买第二套房提取比例调整为90%;
2.放宽了大额医疗支出提取条件,限定范围扩大至广西以外的地区医疗费用支出;
3.调整了租房提取条件,要求租房时间不少于6个月。这些新规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和医疗需求,同时合理规范公积金的使用。
广西提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主要有两种方式,一,退休后需带本人***,退休证明,缴纳公积金卡等有效证件,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
二,在职职工,没有公积金***,而在其它银行***买房的,可带***,房产证,缴纳公积金***等有效证件,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即可。
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需要1类卡才能成功将公积金提取到账,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是什么类别的卡请到银行查询,以免在提取过程中发生不成功的现象。
广西公积金怎么在手机上提取?
为方便借款人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近期,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项业务进行升级。
今后,借款人只需进入手机公积金App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登录并完成个人信息***集。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图标,选择“偿还购房***本息提取”按钮,核实信息输入当次提取金额,提交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实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