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不合理如何申诉?向谁申诉?
如果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时,存在不合理的行为,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进行处罚。 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积金不到账,怎么投诉?
根据本市公积金缴存规定,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直接向缴存单位提出,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应同时携带***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为职工处理。
另外,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维护不光需要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更需要职工本人的主动关注,定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注意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些企业不缴、少缴、欠缴公积金的行为,市公积金中心为大家开辟了多条***通道:
1.职工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资料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投诉;
2.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首页“网上***”投诉;
3.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进行投诉。市公积金中心也提示企业,单位应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处理的违法企业,依法将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违法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社会制约。
我现在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如何***?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是遇到了此类情况,一定要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说明自己的情况,寻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帮助,切实保护自己的权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确定公司应缴公积金额及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证据后,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该中心责令公司缴纳;公司逾期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申请强制执行,即由***直接从公司账户扣划未足额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