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如下:
购买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支付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无房,每月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度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偿还住房***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还款总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总价款。
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有其他住房消费,如购买第二套住房、支付物业费等,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以下是一些特殊情况的提取条件及要求:
离休或退休:职工离休或退休,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户口迁出本市: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取条件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同时,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1、要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
1.首先是登录深圳公积金的官方网站,预约提取的时间和办理的网点。
2.然后是把个人的***和公积金卡拿到预约的网点进行办理。
3.最后是在办理业务时签订网上自助提取的协议,在官方账号上进行处理。
深圳公积金办理流程及材料?
第一步:需在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线办理入口—单位设立登记(ODC设立)—单位设立登记”输入准专办员个人社保电脑号及***号登录在线办理入口进行单位缴存登记模块申报,
第二步:辅助功能—申报预约模块进行预约成功后,准专办员携带规定材料到预约的银行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单位有ODC证书,可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在线办理入口—单位设立登记(ODC设立)—ODC设立登记”登录,网上申报办结该业务。
第三步:单位应选择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七家归集银行(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中任意一家设立“单位的公积金账户”(无需另开银行账户),归集银行选择后不可变更。此外,公积金缴存可进行跨行托收,因此单位资金账户的银行可以不是上述归集银行。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
4、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