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
可以。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 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请问死者的养老保险是否属于遗产?
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和抚恤金是属于遗产的,由其亲属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未立遗嘱,则要按照继承顺位来进行分配,即同顺位平均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人死后社保能转给继承人吗?
不能。但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不能直接将社保转到继承人名下。
1、参保人死(亡)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部分,可以由其继承人(包括: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不是支 取); 2、但是其社会统筹账户的余额,是不能由上述人员继承,也不能提前支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人死后死者的社保是不能转给继承人的,因为社保是只有本人自己才可以享受的,是管本人自己的没有转给别人继承的说法,,死者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亡者的房产和是其它财产的继承,至于社保人如果是死亡了就终止了,所以社保是不可能转给继承人的,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险可以继承吗,或者一次性领取完?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退休人员!如果还没有领取退休金的话,就已经死亡。那么是完全可以继承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
如果退休人员年龄比较大,超过70岁了。那么基本上你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就没有了。所以也谈不上继承了!
因为你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只够发十几年的。如果已经领了十几年,那么个人账户上,应该是没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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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或者一次性领取?
发生这样的令人揪心。特别是在一些农村或城镇困难家庭,一个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可是一笔不小的固定经济来源呀,突然时间人没了,养老金也断了,难不令人痛心疾首吗?但人死不能复生,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接下来回答题主的问题。当退休人员死亡之后,其养老金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死者个人账户内的所有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然后还有丧葬费、怃恤金可以领取。
具体流程是: 当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在1至2个月内要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退休证、社保卡和继承人的***、户口本到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和社保部门报告。社保部门经过审核无误后,如果顺利的话,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一切手续,然后通知家人领取以下几笔钱(目前没有国家统一标准,仅以江西等部分地区为例):
一是可以到一笔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养老金标准3个月的丧葬费;
二是8至10个月的怃恤金;
三是死者个人账户内养老金的全部余额;
四是死者配偶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通过审核并办理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到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直至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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