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选择治疗必需、价格便宜、治疗效果好的药品,而将一些非基本医疗必需、价格较高、治疗效果一般的药品排除在外。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品目录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检查、治疗效果好的常规方法,而对高精尖价格贵的设备的使用进行适当控制和约束。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是指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技术进步而调整。
医疗管理的准则?
1 是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这是因为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管理可以确保患者的需求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质量。
3 此外,还包括科学的医疗决策、合理的***配置、有效的沟通和协作等方面,以提高医疗效率和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疗质量管理有五大原则,主要是针对质量、费用、服务和设施四方面进行管理。这五大原则分别为:
1、树立病人至上,质量第一,费用合理的原则;
2、预防为主,不断提高质量的原则;
3、系统管理的原则,强调过程,全部门和全员的质量管理;
4、标准化和数据化的原则;
5、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
医疗听证会一般会提什么问题?
(1)基本诊疗经过。主要陈述患者就诊时的主诉、现病史、初步诊断、鉴别诊断、主要临床诊疗用药及检查、病情转归、出院诊断或死亡诊断等。
(2)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诊断及治疗的依据,患者病情加重或出现并发症的原因,最终损害后果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建议听证会前准备书面的支持其观点的临床诊疗常规、规范及指南等,并在听证会时提交。
怎样才算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因疏忽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要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疗专业人员。
医疗活动:医疗事故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行为的过程中。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等规定所致。
人身伤害:医疗事故必须导致患者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等。
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与患者的人身伤害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即医疗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
为了确保医疗事故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