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税前扣除吗?
- 1万扣除五险一金后剩多少?
- 企业职工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 对于企业给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 如何判断一项保险是否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属于职工***,职工***不能超过工资的14%, 14%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报销外地赶来应聘的人的车费、餐费的费用支出,这种支出可以调增。
1万扣除五险一金后剩多少?
目前来说,工资1万,扣除社保五险一金之后的剩余大约7700元
10000-10000(8%+2%+1%+12%)=7700。
五险包括:(以个人工资为基数,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养老保险: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20%; 医疗保险: 个人交纳2%,单位交纳3.8%; 失业保险: 个人交纳1%,单位交纳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只由用人单位交纳,个人无需缴纳。 住房公积金: 个人和单位按相同比例交纳,比例为5一12%,由用人单位确定。
一万元工资扣除五险的金额是确定的、要扣1050元左右的五险,扣除公积金是可浮动的、要扣500至1200元之间。因为五险费用是固定的、职工个人要缴纳工资基数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其它三险不到50元。
公积金缴纳是浮动的、可以在工资基数的5%至12%之间浮动,单位与员工缴纳相公积金,因此扣除五险一金后剩7800至8500元之间。
企业职工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属于职工个人承担的企业职工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6〕10号文件第一条: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企业职工所缴付的大额医疗保险不属于国家规定或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需要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超过部分计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对于企业给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税前扣除。一般税前补充医疗险费扣除总额不超过个人年工资总额的5%。
如何判断一项保险是否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
凡是企业给员工购买的除社会基本保险以外的保险,都可以称之为补充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保险,只要是涉及医疗的保险,都可以称之为医疗补充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