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地方应注意的地方?
一、军人配偶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并将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又将养老保险转到军队,或原属本市参保职工将养老保险转到军队的,须提供:
2、军人配偶养老保险从本市转移到军队的基金转移证明复印件;
3、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军人退出现役进本市其配偶随同安置的,应按国家关于职工跨统筹地区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
1、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
2、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
3、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军人配偶在本市和异地均参加了养老保险,且将在地方所缴养老保险都转移到军队,军人退出现役进本市其配偶随同安置的,军人配偶将原在地方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并转入本市,其在2000年7月以后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时间,认定为调入本市的时间。须提供:
1、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
2、本市和异地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的基金转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军人配偶在军队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含1998年1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进本市其配偶随同安置的,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须提供:
1、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
2、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五、军人配偶原在异地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军人配偶原在异地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由异地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2、军人配偶,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将在军队建立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到本市参保个人医疗帐户。
属于无业进京的随军家属怎样办理社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1999年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海淀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政发[1999]75号)中
第二条 为了方便随军家属求职、择业,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常年免费为随军家属咨询、登记求职、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四条:家属调京后,在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期间,由区人事局、区劳动局与本人签订协议书,自接收当月起,按月(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发给220元生活补助费,期限最长为一年。一年内,区人事局、劳动局至少要为调京的家属安排一次工作。两年之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区人事局、劳动局为其缴纳待岗期间的个人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随军家属个人分别到区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
第五条:进京前无业的随军家属,可持户口簿和求职证,到区劳动局登记求职。从登记当月起至用人单位录用为止,区劳动局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220元,期限最长为一年。
随军家属包括哪些?
随军家属包括了妻子或丈夫,儿子,女儿。
在我国的人民军队里,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更好的让军人安心服役,奉献军营。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军官到达服役的军龄时,可申请家属随军,军***子或丈夫及儿子,女儿由原籍来到军人服役地区,安排工作,学生安排学校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