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积金管理条例?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院令第350号) 及《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精神,结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柳州分行、建设银行柳州分行等等银行金融机构在柳州市范围内联合发行,面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个人发放,集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与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是丰富借记卡产品功能,扩展***产品在个人客户住房消费领域的服务应用而设计的一项金融产品。
第十条管理中心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经职工同意后可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转入职工的联名卡中。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免收年费,一年内初次办卡免收工本费,一年后办卡需收取工本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业务时所涉及的其他收费按现行发卡行的规定执行。联名卡产生的卡存款、卡消费等各项业务均按现行发卡银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客户在首次领取联名卡后,应持有效***件及时到发卡银行设置或更新初始密码。在联名卡使用的过程中,如遇密码遗忘,应由持卡人持有效***件到发卡银行办理密码重置或更新事宜。
第二十八条联名卡查询、打印的公积金账户信息由管理中心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处理。
柳州全款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在柳州全款买房后,提取公积金的步骤如下:
准备提取材料:需要准备已生效的住房买卖合同、本人***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如果是购买房改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评估报告书、付款凭证等材料。
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核。
单位出具证明并报送材料: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提取的证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单》。加盖公章后,连同职工按规定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等待审批和转账: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自准予提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由单位提取现金交付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
另外,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例如,在柳州市(含五县)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是购房人或购房人配偶,且所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在2021年12月29日后的,可以通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服务大厅”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请注意,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按照规定正确操作。
柳州商贷如何转公积金贷?
柳州商贷可通过以下步骤转为公积金贷:
满足条件: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 6 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已开通公积金***业务。
准备材料:***、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等资料。
办理转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并提出转贷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办理。
结清商贷:使用公积金***结清原商贷后,即可完成商贷转公积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