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怎么缴费?
导语 首先,下载“厦门税务APP”,下载完成后打开APP,点击“我的”-“未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缴费和制卡等业务。由于疫情期间“非接触办税”需要,城乡医保参保和缴费工作仍按原规定,由居(村)委会或学校统一受理后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缴费人自行参保的可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2023年厦门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和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日常缴费时间为参保当月4日至当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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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缴费时间?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12月25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除新生儿和就业关系变更人员外 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缴费方式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首选与税务征收机构或银行签订代扣代微协议 通过银行贷 代衡或 务机关批扣缴纳 或者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行APP等网上渠道缴纳;也可到附近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大病保险公司网点、办税服务厅缴纳。新参保人员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并签订代扣协议。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各地不同,有些地区9月就开始缴费了,而有些地区是11月开始,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居民需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