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医保补缴新政策?
2008年6月30日以后在社会办理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应当一次性补足,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该通知实施以前办理退休的社会退休人员,已按有关文件规定补缴5年实际缴费的,其实际缴费数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通知重新计算并退回多补的部分。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退休人员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照该通知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不少于二十五年、女不少于二十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五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灵活就业补缴医疗保险的流程?
是指在天津市进行灵活就业的人员,如果没有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险权益。
具体流程如下:1.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前往所在地的社保局或者社保服务中心,咨询相关补缴医疗保险的政策和流程。
2. 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相关的补缴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如***、户口本、就业证明等。
3.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提交给社保局或者社保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告知补缴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
5. 缴费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纳入个人的医疗保险账户中。
6. 之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
总结起来,包括咨询、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审核、缴费和享受待遇等步骤。
通过补缴医疗保险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险权益,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天津退休医保补缴新政策?
在社会办理退休的人员,至2008年6月30日止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应当从2003年7月1日至办理退休之月计算本人应当参加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缴费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8年6月30日以后在社会办理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应当一次性补足,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天津社保什么时候可以补缴?
天津社保补缴时间规定如下:
1、企业职工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保,个人应在离职后的6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社保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到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最晚不可超过退休年龄。
2、单位以单位名义为职工补缴社保,应在职工离职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缴纳记录等)到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最晚不得超过职工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