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是怎么样呢?
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的流程: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
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复印件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定期与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对账。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单位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并加盖财务章。
在深圳市,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如下:
1. ***:
a. 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成立批准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办理***手续。
b.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c. 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后,为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并告知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
2. 汇缴:
a. 单位根据员工工资收入情况,按月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员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将与单位缴存额度相对应。
b. 单位将代为扣缴的职工公积金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一并汇至公积金账户内。
c. 单位可选择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汇缴,或通过网上办理汇缴业务。
3. 变更:
a. 单位因员工调入、调出、离职等情况导致员工公积金账户需要变更的,单位应为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封存手续。
b.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如员工调令、离职证明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4. 补缴:
a. 单位因漏缴、少缴等原因需为员工补缴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如补缴清册、工资清单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b. 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后,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5. 对账:
a. 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为各单位发送公积金对账函,单位经办人需要核对公积金缴存情况。
b. 对账完成后,单位经办人需要在对账回执上签字确认,并将回执交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单位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