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养老保险人死能返还本金吗?
- 养老保险交了4年后,本人已经死了,该怎么办?
- 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期间中途死亡后会有哪些补贴和赔偿?
- 到法定年龄领了一年社保就死亡怎么办?
-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人死能返还本金吗?
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可以退回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并可得到一定数额的社保抚恤金。社保缴费是一项惠民***保险,缴纳一定年限后,退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即使不幸过世了,社保缴费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也可以退回给死者家属,并发放一笔社保抚恤金。
养老保险交了4年后,本人已经死了,该怎么办?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火化的提供火化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去世人员与办理人的关系证明,去世人员的***,户口本,办理人员***,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手续,可获得补偿。自己交费全部退还,还能获得公司交费的部分返还,以及丧葬费,抚恤金。
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期间中途死亡后会有哪些补贴和赔偿?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按照社保法规定可享受参加社会保险的很多待遇。一是按所在地省***规定标准发给的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配偶、未成子女及其由他供养的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可享受按所在地省***规定标准发放的遗属补助。 这些可以理解为你说的补贴。
此外,逝者家属对其生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入个人账的金额是有继承权的。
至于你说的补偿,目前我还没听说过,你可去你当地社保局去问。
到法定年龄领了一年社保就死亡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很明显,自己个人社保账户当中的余额还没有领取完成,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抚恤金的待遇,那么这个丧葬抚恤金的待遇,各个地区的政策略微有所不同,大概是可以获得社会平均工资3~10个月的标准。
这样一来的话,个人账户加上这个丧葬抚恤金的费用,一共可能会有个几万块钱,那么这几万块钱作为自己的第一,合法继承人来说,那么是可以依法来继承的。或者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也可以指定继承人,这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仅仅只领了一个月的社保待遇,那么对于自己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基本上有多少钱应该还会剩多少钱。大概一个人的个人账户的余额在4万块钱到6万块钱左右是比较正常的一个水平。那么可以获得这个丧葬抚恤金大概也是几万块钱吧,加在一起可能不到10万块钱的一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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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一个人交完了15年的社保,刚好到领养老金的时候却去世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社会养老保险很好,可以活多久领多久。
唯一的一点不好就是刚刚到退休年龄,才领一次养老保险金就去世了。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个人养老账户,还有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
个人养老账户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如果个人死亡之后,那里面剩余的钱就作为遗产来继承。而基础养老金的那部分被社会统筹账户统筹走。除了个人养老账户的资金可以继承之外,还会有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是一次性补助2500,有的是一次性2000。(火葬才有,土葬没有)
抚恤金要看是否有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
首先遇到你这种情况,表示很遗憾惋惜!
大家都知道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规定,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对于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尚有余额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领取,统筹账户归国家所有。
此外还有丧葬丧葬抚恤费可以领取,目前丧葬抚恤费标准为:丧葬费6000元、抚恤费15000元,共计21000元。
丧葬丧葬抚恤费领取流程:
参保单位或家属应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1、死亡火化***或火化证明
2、《职工退休养老院证》
3、银行存折
4、符合供养条件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5、***
6、1寸照片2张
到经办机构填写《职工死亡保险待遇审批表》,办理终止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否则,一经查出, 拒付死亡后的抚恤金。
保险公司这样规定的如先生所说的情况,确实存在,为了打消投保人的顾虑,可以由逝者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其父没享受到养老待遇,其子女到了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其继承人都买了保,不必继承(当然一个人不能同时领两份养老金),保险公司以原投保基金,按银行存款,连本带息,一次退给其继承人。不知实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