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途中意外身故怎么赔偿?
社保中途死亡是没有补偿的。社保只能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对疾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交了十二年,到六十五岁突然去世了,还能领养老保险吗?
看来虽然已经65岁了,但养老保险只交了十二年,应该没有办理正式退休,但是人去世了,可以由亲属(继承人)领取其缴纳社保的个人缴纳账户的钱,同时还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但全国各地标准不一样。
刚退休人员死后社保能给多少?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可以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的相关待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4个月;第二部分是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x8个月;第三部分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的储存额。上述金额都是一次性支付到死者生前申领养老金的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院规定。
刚刚退休的人员,如果没有领取过养老金,自己账户里的交费金额可以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总额÷139个月,就是他每个月应该领取的养老金,死者已经领取了几个月,就扣除几个月的钱,剩余的钱可以全额退还给亲属,并可支付银行利息。
至于究竟能领多少?没有统一标准,死者生前交得多,退得就多,反之,则退得少些。
刚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保能给多少?
能领多少,是要看死亡者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继承人能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补助金等,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参保人去世,继承人只能领取人个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交了4年后,本人已经死了,该怎么办?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火化的提供火化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去世人员与办理人的关系证明,去世人员的***,户口本,办理人员***,户口本,到当地社保局手续,可获得补偿。自己交费全部退还,还能获得公司交费的部分返还,以及丧葬费,抚恤金。
养老金人死后一次性领取几个月?
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2、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