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3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二、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武汉失业保险金一个月领多少?
发放规则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方案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武汉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与全国保持一致,失业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者参加了失业保险,而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
2、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因自愿离职导致失业的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内,持相关手续证明,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备注:武汉市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事项“一事联办”政策。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
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自2021年9月1日起,武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由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
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分1809元/月和1620元/月,具体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1.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809元/月
适用区域:江岸区、江汉区、_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
2.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620元/月
使用区域: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
2、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发放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武汉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85元/月,东西湖等远城区调整为924元/月
武汉失业补助金标准?
1、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
2、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