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1.药品基本目录,可能是指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用药最基础的目录,2009年颁布的目录包含205个西药品规,102个中药品规。
2.药品医保目录,是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包含在医保目录里。
3.药品中标目录,是各省开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购后,中标的产品形成的目录。这些药品既包括基本药物也包括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
4.新农合药品目录,是各省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的药品目录,不同地区可能制定不同的目录,报销比例也可以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有何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它由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部分组成。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最新医保药品目录名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含民族药)。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用药典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级别分别予以限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在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国家和地方的药品目录中删除:药品监管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管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监管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行为的。
国家药品目录全文?
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中国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8年9月,调整后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包括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 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疾病、慢***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卫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基本药物目录不仅仅是一个目录,它的使用将引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的变化。与上一版目录不同,原则上,各地不能在2018年版国家目录基础上再增补药品。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相关意见明确,各地不再增补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