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发展现状优势和制约因素?
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基本平稳,还需要国家及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制约的因素有几种:
一是由于我们中国有传统习惯,老人原来都是居家养老,把老人送养老院好像是儿女不孝,所以传统观念函需改变,这个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解决;
再一个就是急需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希望各大中型医院和养老院合作,让老人在医院能养老,在养老院能看病。
我觉得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是人们的意识。有的人(特别是农村人)认为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就是不孝顺。怕村里人说闲话。所以因为照顾老人耽误了工作和生意,老人照顾不好还耽误上班。两者不能兼顾。养老院就是给子女解决后顾之忧的。把老人送到养老院,既解决了子女的实际困难又能提高养老院的入住率。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市场定位模糊,市场需求主体不明确,从而导致养老机构供需双方脱节。为缓解这种问题,***不断***取相关措施,一方面积极鼓励家庭养老,维持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避免出现众多老年人涌入养老机构的局面出现;另一方面为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及服务。社会各个方面都在朝着有助于养老产业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方向运行,***逐步完善养老机构运行环境、人们对养老方式及养老机构观念的释放、社会资本大举进军养老机构领域等,这些都将加速养老机构的供给增加,助推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
.发展趋势:庞大的市场需求将催生大批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随着人们个人财富的积累及养老观念的逐渐改变,未来服务机构养老的需求会越来越高。随着***不断推进并完善机构养老的各项政策措施,养老市场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将大举进入养老市场,养老服务机构将更加趋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家庭养老未来必将随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过渡,更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也更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将获得进一步推崇及发展。
唐代人是如何养老的?
在古代中国人是“以孝治天下”尊老敬老一直是我大中华的传统美德。唐朝时期的养老制度已经更加的完善,凡七十岁以上老人,赐予王杖,老人手持王杖,触犯刑法,只要不是首犯,免于***。(这条是延续汉朝制)太宗皇帝“即位赦文”中明确提到“凡八十岁以上老人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米四石,棉帛十段。”为了防止老人无人照看供养,法律规定,父母老人健在子孙不能远走他乡,否则依罪论处。在精神上也不能对父母不敬,和父母说话一定要和颜悦色。唐朝还推广了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的养老院“孤独园”为老人养老提供了相当好的保障。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尊老、养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当历史的齿轮转到唐代,中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孝文化已积淀许久,而与养老相关的风气、政策、法律等各个方面也都趋于成熟和稳定。唐代人在养老一事上具体是如何操作的,且看下文。
一是社会上盛行尊老养老的风气与礼仪。唐代主张以孝治天下,尊重和赡养老人是基本的孝行。在责任承担方面,家庭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中央则在宏观上进行向导,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中央也会监督地方官做好养老工作。唐代还提倡街坊邻里对孤寡老人进行照顾。礼仪方面,唐代延续了有悠久历史的养老礼和乡饮酒礼。前者是皇帝在仲秋吉辰亲自设宴,对年长者表示敬意和祝福。后者则是在地方上举行敬老、宾贤的礼仪活动。
二是国家制度中对养老统一明文规定。列举几项:给侍制度,即选出年轻人专门照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年事愈高,安排的侍丁愈多。此乃唐代的创举。赐物,唐代皇帝们时常在节日和庆典中对老人予以物质上的赏赐,这显然源于社会生产力的稳定发展。赐几杖,***向老人赐予象征年龄和权力的几杖。赐官爵,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无论男女,将被授予官爵,享有俸禄。唐代社会的开明显而易见。
此外,唐代的致仕制度也是养老的表现之一。唐代对官员致仕的请求有更为灵活的回应,可根据情况,提前或者延后退休年龄。退休官员将由***配备车马,护送回乡。退休官员在物质上会得到唐朝***的特殊照顾,基本是衣食无忧。对部分退休官员,***也将择人侍养。皇帝还会派专人或亲自对退休官员进行慰问。
三是礼法相辅,唐代法律条例对养老提供保障。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唐律疏议》中对类似不照顾祖父母和父母等不孝行为明确予以惩罚。其二,依据法律法规,在家产分割上对老年人给予照顾。老年男子和青年男子一般,有分得财产的权利。其三,明确规定子孙不得别籍异居。提倡数代同居。这一规定虽旨在维护宗法制度,方便人口管理。却也利于使老年人得到应有的照顾。
唐代还有社会救助机构作为养老的补充,类似于慈善组织的“病坊”会收容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总之,唐代人在养老上的举措是社会性的,较前代更为全面。而尊老养老的风气和举措也有利于唐代社会和谐地发展。当今社会,提到养老时,常说“养老问题”。人口的老龄化似乎难以避免。如果养老成为了社会问题,那么应该格外重视、妥善解决,万不能将老人视为负担。
参考文献:
马朝:《唐代养老问题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陈宝锋:《唐代养老制度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