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报销的费用清单是什么?
保险报销清单是包括以下几类: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保险报销的费用清单是住院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详细明细,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凭证资料,核查是否是社保目录项目,审核是否符合理赔的依据。
在住院时,医院都会有资料打印,理赔时需要盖上医院公章,配合其他如病历本,诊断书,出院小结,***等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的报销的费用清单指的是在医院治疗的时候产生的用药的清单,在现在的医院一般都会主动的提供给用户,上面有明确的记录到每一个药品的具体的详细的费用,在保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就需要这张清单进行核对,这张实际使用药物的情况。
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
报销范围:
药费:***检查:心脑电图、X光***、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免责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打架、***、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城镇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