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必须把职工的五险一金全部缴纳吗?有选择的缴纳可以吗?
单位是一定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没有缴纳是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所以,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经办机构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要求补缴和罚款。
如果单位不续约,但是社保没有缴纳齐全,就应该及时跟单位协商,补缴个人社保。也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举报,要求单位补缴个人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企业真的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然后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如果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所以说一切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那么都是一个无效行为,比如说你签署了一个自愿放弃社保的一个协议书,那么这样的协议书就是一个无效的行为,他是逾越于法律之上,所以说是不能形成有效的。
那么作为员工来讲,依法享有社保也是员工应有的权利。所以。每一名员工都应该享受这个社保待遇,当然对于个人来说缴纳社保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缴纳的社保才可以在自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有一份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可以保障自己在今后的退休生活的一个主要的一个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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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法》第四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由此可看出,单位为职工缴纳保险是单位应尽的义务,是职工依法享受的合法权益。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