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最新政策?
1.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
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新社保政策有: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不满十五年的,则可一次性补缴或转入其他类型的社保;
3.以及医保的参保人员在退休时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
异地医保最新政策?
为了让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更便捷,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取消备案材料 异地就医更简便
新政策将为两类人员带来实惠: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在异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二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在异地就医政策方面,一是省内就医取消了联网备案手续,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个人带全***和医保卡就可以直接到省内异地医院办理住院治疗,就医费用实行直接联网结算;二是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了证明材料,“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需要提供转诊申请、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不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可以到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潍坊医保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一键办理,以及可通过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更让人暖心的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报销比例 就医待遇更实惠
新政策出台后不仅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更便捷了,而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1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不再设置首先自付比例。
门诊报销(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不再受医疗机构等级、家数的限制。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家数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