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的养老保险和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能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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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被征地农民参保的养老保险是什么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被征地的农民参保的养老保险就是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只不过他是按着灵活就业的形势,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来参保的职工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
那么这个邻国就业的养老保险,它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如果说你要参加工作,并且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给你交纳养老保险的话,那么这样一来,这个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和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是可以完全合并到一起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这个时候就有企业来承担较大部分的比例,它的缴费主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你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计算的,我们最终要保证一点就可以了,就是自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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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社保和职工社保能一起买吗?
不可以的。失地农民被企业招收员工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等,退休后可享受城镇职工待遇。
二是如你不被企业招用,可以自谋职业,享受失地保险待遇。
广西征地养老保险怎么算?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实现“应保尽保”,对拖欠的保险费应在规定时限内补缴。 未转非被征地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以现行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对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而未及时参保的,由各区***和征地单位妥善解决。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也应足额缴费,通过积极宣传政策,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参保缴费。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未转非被征地农民死亡的,给付丧葬费2000元和一次性抚恤金3000元。
已按有关规定参加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户口转为城镇户籍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非人员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取用未转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抵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
以上是广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