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金额?
我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已于2015年6月作出调整,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711.41元,60%一档每月缴纳890.41元,80%一档每月缴纳1069.61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248.61元。
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358.20元,60%一档每月为537.20元,80%一档每月缴纳716.40元,100%一档每月缴纳895.40元;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327.37元,生育保险每月缴纳25.84元。
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是由单位按比例缴纳一大部分个人缴纳一小部分组成的养老保险。具体的缴费金额是由你的缴费档次决定的,因为养老保险的缴纳分为高中低几个档次,档次选择的不同,那么你的个人扣费也不一样。2015年的时候,正常的职工缴费在每月300左右。
201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据人社部最新消息称,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10%;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退休养老金领取公式: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全国各省市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此次养老金上调,是我国从2004年开始的第11次养老金上调政策,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翻了两番;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提高,将直接惠及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1、登陆当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信息查询”、“个人社保查询”等相关工具,按要求输入相关的输入***、密码等查询要素,即可轻松查出社保缴费情况,里面就包括了养老金缴费情况。
2、带上个人的社会保险手册和***,到当地的社保局直接查询。
3、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015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是10%。也就是说,只要是退休人员,那么在1000块钱上加100元。养老金调整经过了十几年,刚开始的时候都是按10%比例调整的,也就是说,比如你领取了1000元的养老金,那么调整后为1100元。2015年的养老金调整还是按10%调整的,养老金调整政策针对的只是办理了正规退休手续的人员,在职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是不能享受的。
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鉴于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5年初发布,相应的2015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5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15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前,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
(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转出的,及时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8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65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二、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2015年度基准值并结合2015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四)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转出的,不再调整、结算。
(五)2015年度之前的欠费或断档,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缴或补缴,其中,以4025元/月为基准值清缴或补缴的,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不再调整、结算。
(六)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2015年度基准值或2014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相应经办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