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文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参保缴费,以下达的应参保人数为目标任务。
二、参保范围 凡具有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其中,缴费补贴为缴费400元(含4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与原办法相同;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缴费600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
2、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委会、社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或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3、重度残疾人(持
一、二级残疾证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个人不缴费,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5元/人/月。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含***补贴)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800元。若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3个月内未申报丧葬补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并依法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
五、时间安排 2016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5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六、具体要求
1、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深入组织宣传动员,务必要应保尽保。同时,必须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保费收缴、上解及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各县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参(续)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经办中心要做好业务培训和衔接工作,提供参保信息、个人账户、待遇支付、档案资料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农行要安排专人做好保费收缴和养老金代发工作,保证个人缴费资金及时存入居保基金专户;财政局要落实好县
2016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6年养老保险的基数是:
1.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