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哪些项目?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有:
1、门诊医疗费用,即购买了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被保险人因普通疾病或者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特药费用,即被保险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照规定发生的特效药费用,可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3、住院医疗费用,即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急诊抢救并入院治疗的,如果所诊治医院为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医保个账资金使用范围?
医保个账资金的使用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费用: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个人参加医疗保险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 疾病预防: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疫苗接种、体检等疾病预防措施的费用。
3. 慢***管理: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慢***管理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的药物费用、门诊费用等。
4. 康复费用: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康复治疗的费用,如理疗费用、康复设备费用等。
5. 生育费用: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生育相关的费用,如产前检查费用、分娩费用等。
6. 老年人护理:个账资金可以用于支付老年人的护理费用,如养老院的费用、护理人员的费用等。
具体的使用范围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以及个人参加的具体医保政策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医保机构或参保单位了解详细信息。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基本使用范围如下
一、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二、拓展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筹集专项基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划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职工大病保险等专项基金。
(二)支付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三)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历年余额超过1000元的部分,可用于为本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1000元。
(四)支付健康检查费用。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健康检查费用。
(五)支付医保目录外的特定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以及各种减肥、增胖减肥、降噪等消费除外);
2.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
3.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与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疾病相关的、需要支付个人负担费用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场景:
1.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
2.药品、保健品等非医疗服务;
3.治疗项目不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疾病治疗项目;
4.使用医保资金进行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以及各种减肥、增胖等非治疗性消费。
医保甲类项目有哪些?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标准,原劳动保障部先后在2000年和2004年发布了两版药品目录,两版药品目录在全国各地得到了普遍执行,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
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水平
《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中药饮片部分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据介绍,这次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针对西药和中成药,2009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和提高了用药水平。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共有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