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怎么申领失业保险金?
海南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凭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保险经办部门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申请的10日内,对其申领者的资格、失业金的发放期限、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和有关事项通知本人。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失业人员,在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有关补助标准。
(3)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月到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档案由受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部门管理,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档案应移交当地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档案移交用人单位。
网上申领步骤:
1、登陆“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点击“就业失业服务(个人)”,登录账号;点击“失业保险”;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信息后,失业前为海口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提交机构选择“海口市人力***开发局”并提交。
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注:1.无需办理失业登记;2.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可获办理入口汇总、领取指南(材料、条件、流程)、申请表、补助标准等信息。
海南办理失业证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明、户口簿;
2.就业失业登记表;
3.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两张两寸的免冠彩照等材料。
一:本人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海南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供您参考:
办理条件:
1. 已经在中国大陆地区参加了失业保险;
2. 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
3.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 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有有效的失业登记证明;
5. 愿意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办理流程:
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失业登记: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如***、户口本、劳动合同等)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3. 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在失业登记后,向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登记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4.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5. 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收到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失业保险前,咨询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