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同时交社保可以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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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两地同时交纳社保可以合并吗?两地区缴纳的社保如果是同属于一种职工养老保险的话,并且在交费时间上没有发生重复的现象,那么是可以完全合并的,当然如果就算发生了重复的缴费现象,那么只需要将这一部分的重复交费,正常的退还出来以后,那么依然是可以有效的合并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的。
所以说在任何一个地区的社保关系,那么都是和另外一个地区可以有效的合理,因为毕竟一个人在一生的工作当中可能要更换很多的工作单位,甚至来更换很多的这个工作的地区和城市,那么每更换一个工作单位或者是每更换一个城市都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及时的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进行参保,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用到我们的社保累计合并了。
在社保累计合并以后,那么相对应的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会有所增加的,那么将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也是会有所增加的,所以说不能在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城市所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那么都是可以有效的来增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将来一定会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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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自由职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分两个地方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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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分开两个地方缴纳吗?我们是不能够分成两个地方去交纳的。必须是同一个地方交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可以单一的选择养老保险来参保。不去参加医疗保险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很多自由职业者在参加社保的过程中,他仅仅只选择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医疗保险没有选择职工医疗保险,而选择的是居民医疗保险,这种组合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对于你来说只能够在一个地区参保,本身作为自由职业者,那么要么你按照这个灵活就业的形式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保,要么按照自己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所在地参保,那么这是唯一的选择,所以说你的这个缴费地点只能是同一个地区,而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认为也是没有必要分开交纳。
因为在同一个地区交纳,比方说你将来需要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简便和方便的,因为毕竟是在同一个地区,***如说你真的是在两个地区,那么在转移的过程中,你还需要两个地区分别来进行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所以说是不划算的一种选择。那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地区,对于自己来说享受起来也是比较的方便,因为你毕竟可以在本地去,正常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和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是不可以分开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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