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能注销吗?
失业证是可以注销的啊!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活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户口迁移出本市、移居境外、服兵役、到正规院校上学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9、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开城镇居住的;
11、非本地户籍人员离开本市行政区居住的;
12、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按照规定应注销失业登记的。
失业证可以注销。失业就业证是由社保局负责发放,证明持证人是失业人员以及记载其享受各种失业待遇的书面证件。
如果持证人死亡或者已经实现再就业,或者不再需要失业证来申请享受各种补贴、证明自己的失业人员身份,可以向人社局申请注销失业证。
可以注销,失业证注销,提供现在的就业单位的证明和劳动合同即可。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形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不领以后会作废吗?
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可以累计,不过最多是连续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如果办理失业登记开始领取失业金期间没按时去社保所签到,失业金会停发,也不再补发没签到期间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后之前交养老保险是不是就作废没有了?
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暂时予以封存。当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该帐户将重新启用。以前的交费年限和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会累计合并计算,不存在领取失业金就作废之说。
换单位前面的失业保险还有效吗?
有效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如你从甲单位转到乙单位,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的,你在甲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可以与乙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合併计算,以前交的失业保险金,是有效的。即使你失业了,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