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申领吗?
失业保险可以转到户口所在地,如果劳动者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的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农村户口改为城镇户口后失业保险金要怎样才能领取?
首先明确,符合拿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户口问题,对失业保险还是有影响的。
城镇职工、固定工失业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1年不满2年通常享受3个月),并逐月领取。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工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的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ps: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是到户口所在地领取,你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的话,领取要把失业金转回户口所在地再领取。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你好!可以转移。
职工更换工作地跨省流动后,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转移接续的。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也就是跨省的转移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是的,失业保险可以跨省转移。根据***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参保人员因转移工作、跨省就业等原因需要变更社保关系时,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所属的社保网点(一般是当地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失业保险证等相关证件。
2.新就业地的社保网点需要向原就业地所属的社保网点发出跨省转移请求,并通过联网核查来确认参保人员的身份。
3.原就业地的社保网点会给参保人员开具《释放证明》,证明该人已经失去原单位的就业,已经解除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并且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新就业地的社保网点接到《释放证明》,开具《接续证明》,确认参保人员已经在新单位再次参加了社会保险。
5.最后,跨省转移手续完成后,参保人员可以在新就业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跨省转移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操作要求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可以。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