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失业以前交了得失业金一直没有取出来还能不能取出来?
1. 不能取出来。
2.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一般为一年,超过这个期限后就无法再取出来了。
3. 失业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帮助他们渡过失业期间的困难。
然而,如果失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取出失业金,那么就无法再享受这项***了。
因此,如果您在2007年失业以前交了失业金且至今未取出,很遗憾,您已经无法再取出这笔失业金了。
如果您在2007年失业前交了失业金,但一直没有取出来,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您仍然有权利领取这些失业金。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您需要联系当地的社保局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领取流程和要求。
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如***、劳动合同、社保卡等,以便核实你的身份和资格。
失业补助金没领完怎么就不发放了?
1.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之后不会马上到账,通常情况下是次月统一进行发放的,没有到账可能是由于还没有到资金发放时间;2.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3.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从来没领过失业金是不是很亏?
从来不领取失业金不亏哈!
没领用失业金,是因为在就业状态,有工资可以发放。而且单位还可以帮助购买社保,不存在吃亏!
失业金最长只能领取24个月,一个正常的工作者,没有任何不利的就业条件,领取了失业金,反而是更亏。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社保是单位无条件购买,去领取社保每个月才1000元左右,不是很能满足家庭消费需要,我就是能就业,千万别失业!
从没领取过失业金,说明你没有失业,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生活有基本保障。所以没有领取失业金不但不吃亏,而且本人的生活质量比较好。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我失业金不交好久了,失业金还可以拿吗?
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金为什么从社保卡里取不出来?
失业金为什么从社保卡里取不出来?失业金其实是可以拿到的,但不是像你说的取出来,是要去社保局办理失业才行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满足了以上条件才能办理,首先要去社保局拿张表,去你工作单位所在处开具失业证明并盖章,然后拿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社保局还会有张表让你填的,填好后会给你办一个失业证,失业证办理好说明就已登记失业了。登记失业后,又要到另一个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你要有复印***,复印***,拿失业证去办理。
失业保险金缴交金额是和你基本工资挂钩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个人和单位各缴交0.5%。也就10000元,0.5%就是50元,个人和单位各50元就是100元。办理时会给你选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你,一种是每月打到你提供的当地办的***里。一次性给你会扣取什么费用我也忘了,反正一次性给你会少一部分钱。
认为我说的不够详细欢迎补充,欢迎双击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