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大病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办理大病医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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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
2、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
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治疗,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
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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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青岛居民需携带个人***,户口簿等材料前往青岛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申请,开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保险登记表》,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居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择医保定点医院。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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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待遇。
青岛市大病和普通医保的报销标准?
青岛市大病和普通医保报销标准是: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青岛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50%;